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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文理学院关于认真做好2020学年第一学期函授教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发布时间:2021-06-10 16:09                      关注次数 关注次数:                       作者 作者:admin

绍兴文理学院关于认真做好2020学年第一学期函授教学工作的通知

二级学院和函授站(点):

为进一步提高函授教学质量,确保函授教学质量,现就2020年最后一学期函授教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二级学院、函授站(点)严格遵照执行。

一、新生的招生工作

二级学院和函授教学站(点)应在2020年3月30日前提交2020级新生报名名单,及时收集发放缴费和录取通知书,组织新生学习相关规章制度。做好新生基本信息核对和大学生资格预审工作。

二是实施人才培养计划,做好教学安排

根据绍兴文理学院继续教育人才培养计划,制定了本学期详细的教学计划,指导学生自学,安排集中面授(实验和实习),答疑,及时安排考试。3月30日前,将18级、19级、20级教学任务安排表提交我院,包括(面授与考试安排表)(格式请QQ分享下载)。同时,做好各专业各年级和下学期开设课程的教材订阅工作,确保教材及时到位。

第三,做好教师聘任工作,保证面授质量

教师应根据我校的相关文件和资格聘用。教师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专业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态度认真。请在组织教学前将教师的相关信息表提交给我院。

四、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毕业生及相关学籍管理工作

(1)2020年6月毕业的毕业生电子影像数据采集必须在2020年2月29日前完成。

(2)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遵守绍兴文理学院关于成人高等教育(函授、业余)学生转专业管理的相关规定。专科和专科学生必须在第二学期开学后一周内提出申请,专科学生必须在第三学期开学后一周内提出申请,期满不受理。

(三)做好毕业生资格考试及相关材料的收集和上报工作。

五、毕业论文(设计)和答辩工作

要安排导师及时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毕业论文写完后及时写评语。毕业论文(设计)必须通过导师和评价老师的评价才能毕业。申请学位的毕业生必须参加答辩,并在答辩前10天向绍兴文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提供各专业函授学生的毕业论文题目;答辩前一天,安排答辩教室,成立答辩小组(不少于3人)。学校将在3月、4月和5月安排教师和专家在每个地点进行辩护。没有参加论文答辩的通讯员不能申请学位。

本站全体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论文手稿、电子文档、毕业论文必须由函授站(点)报送教务处备案,以备省教育厅抽查。

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应统一样本、格式、封面和评价形式。样表及相关格式要求可从我校QQ群文件共享栏下载。

六、办好学位英语考试,开展学士学位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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