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授予准则
学士学位,是高等教育本科阶段授予的学位名称和学位类型。在中国学位结构中为基础学位,由国务院授权高等学校授予。
学士学位表示学位取得者较好地掌握了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士学位授予细则:
本科函授、业余(夜大)专科升本科正常毕业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申请学士学位:
(1)在学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内容,全部修读课程考试成绩合格,且加权平均分达到70分(含)以上。
(2)非英语专业学生参加浙江省教育厅组织的大学英语三级(CET-3),或参加全国公共英语三级(PETS-3) 考试,或参加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PRETCO-A)考试,或参加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组织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位英语考试,成绩合格。
英语专业学生参加大学英语四级(CET-4) 成绩达425分(含) 以上,或参加全国英语公共英语四级(PETS-4)及以上,成绩合格。
(3)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及各实践环节成绩达到“中”及以上。
(4)在校期间违反校纪校规,受行政记过(含)以上处分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5)符合学士学位授予的函授、业余(夜大)专科升本科毕业生可在毕业时申请一次
温州商学院
温州商学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士学位授予细则:
本科函授、业余(夜大)专科升本科正常毕业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申请学士学位:
(1)在学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课程,全部修读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平均分达到 70 分(含)以上;
(2)我校规定的学位课程考试须一次性通过;
(3)在学期间累计补考课程少于 3 门;
(4)毕业论文(设计)毕业论文按时完成答辩,成绩在中等(含)以上。
(5)论文重复率在学校对全日制学生学士学位授予有关论文重复率的要求之内。
浙江工商大学
浙江工商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士学位授予细则:
本科函授、业余(夜大)专科升本科正常毕业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申请学士学位:
(1)在学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内容,全部修读课程考试成绩合格,且加权平均分达到75分(含)以上。
(2)我校规定的学位课程考试必须一次性通过。
(3)在学期间不能补考。
(4)非英语专业学生参加浙江省教育厅组织的大学英语三级(CET-3),或参加全国公共英语三级(PETS-3) 考试,或参加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PRETCO-A)考试,或参加浙江工商大学组织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位英语考试,成绩合格。
英语专业学生参加大学英语四级(CET-4) 成绩达425分(含) 以上,或参加全国英语公共英语四级(PETS-4),或参加浙江工商大学组织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位英语(英语专业)考试,成绩合格。
(5)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在良好(含)以上。
(6)在校期间违反校纪校规,受行政记过(含)以上处分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7)符合学士学位授予的函授、业余(夜大)专科升本科毕业生可在毕业时申请一次。